二十一年前,当时还只有十岁的江司远,有一天跟江宏斌去江氏写作业,赶巧碰上公司遇到一个棘手的合同案。
那个合同案之前和合作商商定是对方提取十一个百分点作为回报。
哪知道对方知道江氏这次合作获利会接近亿万元,就在楼盘即将动工的时候,突然反悔,要江氏提升回报点给他们。
倘若说当时对方要提高一两个百分点的利润,江氏这边,也不是没有商量的可能。
哪曾想,对方合作商,直接新拟定了一份合同,将合作的回报点,由最初的百分之十一,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五。
比之前足足翻了一倍还多的回报点!
要知道,这折合成资金,可是千万元。
这于那个经济还不算景气的年代而言,可不是小数目。
赶在动工之前,被对方摆了一道,江宏斌气得不轻,想要解约,一时间却还想不到更合适的合作商,但是不答应对方的要求,工程就不能正常进展下去。
一时间,江氏陷入两难境地。
让也不是,不让也不是,仿若横在倒戈的山崖间,随时有粉身碎骨的可能。
而这时,江氏的高层,和那些智囊团,也不能就眼下的事情,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。
有的提议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。
有的提议终止合作。
有的提议降低回报率到一个江氏能接受的回报率点给对方。
甚至有的提议,先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,等工程做完,他们再延期给钱。
总之,他们讨论了一上午的会议,也没有能讨论出一个满意的结果。
后来下午的时候,对方洽谈代表,来江氏这边,要江氏最后决定的结果。
就是在这样江氏处于极为被动的状况下,江司远拿过桌上的一杯水,直接把对方草拟的合同,浇湿了一个彻底。
虽然江司远当时年纪小,但是他的举动,无疑惹恼了对方的洽谈代表。
面对对方代表难看的脸色,江司远看向他们,语气不疾不徐,神态丝毫不像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该有的姿态。
“合作的目的,是为了互利共赢,既然已经签了合作协议,就说明贵公司诚心和江氏合作,既然这样,何必因为回报点不满意,就狮子大开口,伤了两家公司的和气呢?”
“……”
“你们想要提高回报率,江氏这边,也不是不可以答应你们,但是我希望贵公司想清楚,倘若因为这一次合作,闹得不愉快,那以后,两家公司还怎么合作?”
“……”
“江氏现如今,是找不到更好的公司来合作完成这次的工程,但是我希望贵公司看到的,是江氏的发展前景,而不是局限于摆在眼前的蝇头小利。”
“……”
“经济在发展,江氏的业绩,在业内,也是有目共睹的,我想贵公司也是看中了江氏的发展,才愿意在诸多企业中,选择与江氏的合作,既然如此,以后两家公司,就可以继续合作盈利,而不是这次合作之后,就此分道扬镳,您说我说的对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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